商务部:对欧盟两家金融机构采取反制措施
2025-08-14 15:57:20 本站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
二〇二五年 第5号
为反制欧盟制裁两家中国金融机构,商务经国家反外国制裁工作协调机制批准,部对现公布《关于对欧盟两家金融机构采取反制措施的欧盟决定》,自2025年8月13日起施行。金融机构
部长 王文涛
2025年8月13日
关于对欧盟两家金融机构采取反制措施的采取措施决定
2025年7月18日,欧盟在第18轮对俄罗斯制裁中将两家中国金融机构列入制裁名单,反制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,商务严重损害中国企业合法权益。部对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》第三条、欧盟第四条、金融机构第六条、采取措施第九条、反制第十条、商务第十五条,部对《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〉的欧盟规定》第三条、第五条、第八条、第十条规定,经国家反外国制裁工作协调机制批准,中方决定将欧盟UAB Urbo Bankas和AB Mano Bankas两家银行列入反制清单,并采取以下反制措施:禁止我国境内的组织、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、合作等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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